专家解读之一:多方协同共建,助推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2026-04-15 10:23:37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字体: 默认 大 超大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 郭楠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以下简称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强化龙头引领、支持数字监测、做好协同保障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为各地及行业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提供明确指引和有力支撑。
一、加强政策引领,促进规范回收利用
电动自行车与人民出行息息相关。据测算,我国目前共有存量电动自行车约3.8亿辆,其中锂电池车型占比约20%,随着锂电池在电动自行车中的应用渗透率持续提升,退役规模将逐步扩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整治工作,202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要完善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做好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通知》落实《行动方案》工作部署,聚焦完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作用,进一步延伸基层回收触角,对促进电动自行车锂电池规范回收利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锂钴镍等金属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推动电动自行车及锂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挥供销系统优势,完善回收利用网络
《通知》以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优势为核心目标,通过强化龙头引领、运用数字化技术、明确协同责任等举措,推动完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一是延伸基层回收触角。《通知》鼓励依托供销合作社“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推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等主体与供销合作社合作共建暂存点及回收服务网点,有效降低网点建设运营成本,持续扩大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覆盖范围。
二是推动回收处置模式创新。《通知》提出支持中再生等龙头企业布局升级回收处置能力,在重点地区拓展回收、运输、处理一体化模式等,有助于整合行业资源提升废旧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的集中归集能力。同时,鼓励创新收运模式,推广预约上门回收、“互联网+回收”等便民模式,进一步畅通回收渠道、提升公众参与积极性,为体系高效运转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强化数字化技术赋能。《通知》鼓励各地引导相关主体通过中国再生资源集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登记电池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通过数字化手段记录回收、运输、处理各环节信息,推动电池流入规范回收利用渠道,形成闭环管理。
四是健全协同推进机制。《通知》提出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协同配合,完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网络,鼓励有关单位推进相关标准制定、宣贯培训及推广应用,加强正向宣传引导,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规范回收利用的良好局面。
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涉及多方主体,各相关方应对照《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地方工信主管部门应统筹推进,依托供销合作社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补齐锂电池回收利用网点。各级供销合作社应积极配合,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引导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锂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对接,规范锂电池回收、贮存、综合利用。中再生等行业龙头企业应发挥骨干带动作用,布局回收利用网络,丰富线上预约、上门回收等便民回收方式,探索回收、运输、处理一体化模式。相关生产、销售、回收、利用企业应充分利用数字化服务平台,如实记录锂电池流转信息。科研与标准化机构应积极参与锂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制定和宣贯培训,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同时,各类经营服务主体应加强安全规范回收宣传,引导消费者主动规范移交废旧电池,共同营造全社会参与、多方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通知》落实,做好支撑服务工作
为贯彻落实《通知》有关要求,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将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持续发挥标准化专业优势及行业桥梁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重点标准研究。聚焦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全流程,围绕放电、拆解、破碎、回收服务网点建设等关键环节,加快重点标准布局,持续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供给,推动回收利用各环节规范化运行,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强化政策标准宣贯。面向产业链相关主体开展政策解读和标准宣贯,加深企业理解,推动政策标准落地见效。通过宣传海报、科普推文等形式普及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环保意识和废旧电池规范移交意愿。
三是深化多方协同共建。搭建产业链协同对接平台,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引导企业落实回收利用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规范有序运行。总结宣传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先进做法与实践经验,强化示范引领,带动行业整体水平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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