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7-28 15:44:56 来源: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字体: 默认 大 超大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发展改革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管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279号)要求,为推动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和绿色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在工业、信息通信、能源、互联网、金融、公共机构6个领域,对照《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推荐一批能效水平高且绿色低碳、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完善的绿色数据中心,数据中心类型包括智能计算中心、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推荐的数据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数据中心所有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具有明确、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有关规划和布局要求,实现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建设。2022年以后建设的数据中心,原则上应位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枢纽以及国家明确的算电协同试点区域范围内。
(三)数据中心规模不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公共机构、金融领域数据中心除外),上架率不低于60%,算力资源使用率处于行业先进。
(四)数据中心原则上应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评价》(GB/T 44989—2024)二级及以上等级。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30,达到《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40879—2021)中的2级及以上水平。采用的服务器能效应达到《塔式和机架式服务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3630—2023)等规定的节能水平及以上。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低于数据中心所在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积极利用储能、氢能等技术,具有较强用电负荷调节匹配能力。
(五)持续开展设备布局、制冷架构、供配电方式、系统智能运行策略及节能、节水、设备回收和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建立并实施绿色采购制度,提供绿色公共服务,开展绿色运维,能够协同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提升。
(六)近三年不存在下列情况:未正常经营生产;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推荐程序
(一)相关单位自愿参与,对照《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要求开展创建和自评价,并编制《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附件2)。申报单位需对所提供全部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局、商务局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进行申报,对申报单位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7月30日前将《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各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综合利用处),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同步报送。
(二)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加大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宣传推广和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龙头企业等作用,开展案例宣传、现场会、“节能服务进企业”等活动和实践,营造推动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加强对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单位的指导和管理,对不再符合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要求的单位应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有关情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有关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联合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
四、联系方式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王建峰 电话: 029-63916812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联系人:王昌满 电话:029-63913054
陕西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联系人:王庆林 电话:029-63914022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发展处
联系人:杨天宇 电话:029-88450689
附件: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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