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实施意见 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2026-04-13 10:40:39 来源:西安新闻网 字体: 默认 大 超大
为进一步做好陕西省煤矿瓦斯防治和煤层气开发利用工作,加快推动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及相关产业发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实施意见》,从资金支持、开发管理、价格政策、科技创新等方面出台系列举措。
《实施意见》明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一方面用好国家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抽采利用力度,督促项目单位足额落实自筹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另一方面落实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政策,要求煤矿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根据煤矿瓦斯等灾害治理的实际需要和提取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核算。
在强化开发利用管理方面,优化煤层气(煤矿瓦斯)项目管理,分层级规范煤层气及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项目备案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法依规做好环评、用地等审批服务与全程监管。同时,健全煤层气、煤炭协调开发机制,加大煤层气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简化审批登记流程,推动煤炭、煤层气一体化开发,鼓励矿业权人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开展综合勘探开发。建立勘查开发约束机制,鼓励企业加大勘查投入,提交资源储量报告。此外,鼓励规模化开发利用,支持煤层气(煤矿瓦斯)输配系统区域联网,鼓励煤层气(煤矿瓦斯)管网与天然气管网合理衔接;鼓励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参与煤层气(煤矿瓦斯)勘探开发、储配及输气管道建设,推动低浓度瓦斯、风排瓦斯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持续完善价格和发电上网政策,煤层气门站价格由市场形成,未进入城镇配气管网的煤层气销售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入网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在发电上网方面,煤矿企业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原则上优先自发自用,富余电量由电网企业依规收购。同时逐步推动煤层气(煤矿瓦斯)电厂参与市场,上网电价由市场交易形成。
《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引导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开展煤矿瓦斯防治和煤层气(煤矿瓦斯)勘探开发技术攻关,推动地面抽采技术示范推广,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瓦斯防治与煤层气(煤矿瓦斯)勘探开发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提升自主研发和集成创新能力。鼓励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领域具有技术、管理优势的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相关技术咨询、工程服务和人才培养。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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