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人民检察院构建河流多元协同保护格局 擦亮“泾渭分明”生态名片
2026-01-06 15:22:40 来源:陕西日报 字体: 默认 大 超大
“这样的宣传方式好,通过检察官的讲解,我们知道了像渭河保护、野生鸟类保护等都可以从日常的小事做起。”2025年12月18日,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到泾渭街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时,参加活动的辖区居民孙杰说。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结合审判实践,宣传环保相关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与生态环保问题相关的法律困惑,引导群众树立环保理念。
泾河和渭河是关中平原上两条重要的河流,在高陵区交汇后,形成“泾渭分明”的自然景观。如今,泾河、渭河两岸植被丰茂、景色秀美,已成为一张亮丽的城市生态名片。
近年来,为守护泾河、渭河碧水清流,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高陵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机制创新,构建起河流多元协同保护格局。
完善多方联动体系。2025年5月,高陵区人民检察院与高陵区水务局、高陵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共同建立“泾渭分明”公益诉讼检察示范基地。该示范基地聚焦水生态治理、文化遗产保护协同机制创新,打造“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新模式。自挂牌以来,已联合行政机关开展巡查5次,办理案件3件。
深化跨区域检察协作。针对河流保护范围广、难度大等问题,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创新“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与临潼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关于进一步优化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的实施意见》,深化协作,相互赋能。
2025年以来,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围绕水、大气、土壤污染等问题,开展系统性监督。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地下水资源专项监督,督促封填违规取水井,追缴水资源税,有效保护了地下水资源。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12件,推动各方合力整治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其中,该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污水处理厂污水外溢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为污水处理厂加装9000吨应急污水处理设备,并投资1.2亿元启动“陵雨干沟”综合整治工程,该案被评为陕西省检察机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我们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更精准的法律监督、更有效的司法保护,为守护绿水青山、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生态福祉。”1月4日,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韩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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