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市开展节水型企业、园区创建工作
2025-07-11 10:24:37 来源:三秦都市报 字体: 默认 大 超大
本报讯(记者 张维) 7月10日,记者获悉,为推动企业、园区开展水效对标达标,促进工业节水,提高工业企业用水效益,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水务部门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园区工作。
此次创建范围为西安市内火力发电、钢铁(焦化)、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医药制造、玻璃、水泥、矿石采选等高耗水行业企业,以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
按照要求,申请节水型企业应为独立法人单位,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近三年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主要产品的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要求,且为领先水平;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等,节水型企业年用水量原则上不小于5万立方米。
申请节水型园区要求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计划取用水行为;近三年园区内企业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依法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建立节水管理制度,主要企业有配套的节水措施。
强化对节水型、省级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的政策支持,鼓励地方结合实际设计多元化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支持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引导金融机构为相关企业、园区提供担保、信贷等绿色金融支持。对评选出的节水型、省级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在安排技术改造、节水型社会建设等财政专项资金时,予以优先支持。同等条件下,根据当地水资源现状,优先保证水效领跑者、省级节水标杆及节水型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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